為了降低貧富差距與增加稅收,政府決定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事實上,如果細究目前證所稅的規畫,極可能無助於達成降低貧富差距與增加稅收的目的,甚至還可能創造新的租稅不公義,或影響國家資本形成與經濟發展。
在開徵證所稅之前,筆者建議先對稅制進行通盤的檢討與模擬推演。證所稅是一種資本利得稅,落實「有所得就要課稅」的原則與賦稅公平,立意良善。但是在諸多產生資本利得的投資中,只課徵技術複雜且許多民眾最容易被課到的證所稅,卻對房地產、黃金、酒類、骨董、珠寶、甚至藝術品等交易有跡可循、許多大戶縱橫的投資標的付之闕如,反而彰顯更多漏洞與欠公平合理之處。
再者,現行世界各國如果課徵證所稅,多半就不課徵證交稅,或者稅率極低。目前每年證交稅貢獻國家財政上千億,如果課徵證所稅卻不調整證交稅,對於相對獲利不易、申請投資損失技術繁雜且困難的散戶,可能更不公平,或是形成更大的報稅成本。
在考量課徵的種種相關成本,以及對股市交易的影響後,愈來愈多人擔心,證所稅是否真能帶來更多稅收。
用股市協助國家資本形成
筆者從事國際資本市場相關工作數十年,並且協助建立台灣的股市相關制度,深切感受到,股市是一個國家資本形成的重要機制,其中的遊戲規則與企業能否順利取得資金協助事業發展息息相關。
不過,回顧台灣與鄰近國家過去十年的股市發展,台灣的表現令人汗顏。十年來,台灣上市公司的家數成長三三%,但是沒有深厚製造業基礎、且人口與幅員都不及台灣的新加坡、香港分別成長超過六、七成。就市值而言,結果更令人遺憾,台灣的市值成長一二一%,但是港、星都成長超過四五○%。連曾經被人批評市場排他性較高、較不易開放的韓國,市值都成長近四○○%,更別提深圳、上海的五七○%、七四○%。換言之,台灣吸引到遠渡重洋而來、或是選擇「根」留台灣在此籌資的企業,以及願意把錢放在台灣的國際資金,成長動能日漸落後於鄰國。
當鄰國以相對具競爭力的相關稅賦吸引國際資金與企業青睞時,我們不妨以更具建設性的角度談談如何善用台灣人民樂於參與的股市,協助國家與經濟發展。
貧富差距癥結在如何創富
自從政府降低遺贈稅以來,許多過去潛藏在國外的資金陸續回流,「台灣錢淹腳目」的情況猶在,只是少了投資的機會,四處流竄,徒增政府抑制通膨、甚至泡沫的壓力。在全球低利率的寬鬆貨幣環境下,資金充沛且必然需要出路。與其思考資金、甚至財富的重分配,也許我們可以從更高的角度討論,讓苦無去處的資金,進入具有成長性的投資,創造、並且引導財富誕生在經濟弱勢族群中。
例如,制定有利創業,讓青年與中小企業能夠展現活力與舞台的政策,利用閒置資金提供青年創業貸款與投資獎勵,或者恢復創投的機制,創造新的財富與就業機會。
中國歷代政府想要扮演「分配財富的手」,總是事倍功半。但是從春秋到明、清,都有致力興利、輕徭薄賦,因而有助百姓生息,讓人民日子過得更好的經濟方略傳頌百世。顯然,擬定有利創富的制度,發揮儒家勤樸堅毅的傳統優勢,才是讓政府既可享受稅收成長,又可改善所得分配的雙贏勝局。至於證所稅,請再三思!(作者曾任台灣花旗環球董事長、擅長國際併購、投資,現任南山人壽副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