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口交陪睡抵兒債 人妻反悔告性侵

口交陪睡抵兒債 人妻反悔告性侵(2011/03/27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被控性侵李姓婦人,張男喊冤說,是對方主動提出「陪睡抵債」,且對方大他15歲,他「勉強接受」;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間的性行為是交易性質,並非性侵,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李姓婦人(39歲)的兒子向張姓男子(24歲)借款3萬元,張多次找討債未果,放話「堵人」,李婦擔心兒子安全,去年4月下旬主動找張男,提議由她幫張男口交2次、做愛1次,解決3萬元債務。

2人完成交易後,李婦丈夫獲知老婆陪睡抵債大為光火,引發家庭風暴,李婦為自清,3個月後控告張男性侵。張男應訊時喊冤說,李婦大他15歲,原本對她沒有興趣,曾二度拒絕對方提出的要求,但受不了李婦一再挑逗,終於「棄械投降」,由李婦幫他口交後上床。

李婦則坦承提出陪睡抵債的條件,但強調並非主動,是張男帶她回家。檢察官從而認定,2人間的性行為屬於交易性質,並非性侵,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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