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為錢 女大生吃14歲男玩3P

為錢 女大生吃14歲男玩3P

借5萬變淫趴 誆性侵反露餡

2013年11月05日 蘋果日報

【朱俊彥、鮮明╱台中報導】一名女大生缺錢花用,同學介紹她向一名十七歲少年借錢,三人相約碰面後,女大生與少年支開中間人到旅館開房間嘿咻,少年完事後竟慫恿女大生與兩名十四歲的跟班小弟大玩3P。女大生事後謊稱沒借到錢還失身,同學氣得向警方報案,女大生不得不供出實情,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

警方調查,就讀南部某科技大學三年級的女大生「小恩」(二十一歲),今年初因缺錢花用,透過暗戀她的同班男同學「小平」(二十一歲)介紹,向家中開設地下錢莊、多金帥氣的少年「小錢」(十七歲)借五萬元,小平還簽下兩張合計十萬元的本票充當保人。 

「上就上誰怕誰」

三人相約在台中公園碰面當天,小錢帶了兩名年僅十四歲的小弟同行。雙方見面後,小恩、小錢互看對眼,刻意找藉口支開小平,相偕到一家旅館開房間,兩名小弟則在房外等候。完事後,小錢向小恩說:「我的兩個小弟也想要。」小恩反問:「你們敢嗎?」兩人回答:「上就上,誰怕誰!」三人重新開房玩起3P,小錢事後拿了兩萬元給小恩。 

報警迫說出真相

不料,小恩卻向小平謊稱沒借到錢,還被帶到旅館強迫「吹三隻(指口交)。」小平一氣之下想找小錢要回本票未果,帶小恩向警方控告小錢詐欺及性侵害,小恩硬著頭皮跟到警局,擔心謊言被拆穿,只好吐露實情。
今年六月,警方循線找到小錢等人,三人均聲稱與小恩是自願發生性關係。兩名小弟的家長在警局得知兒子居然做出「大人都不一定敢做的事」,驚訝不已。小恩則表示,當時不知小錢等人未成年,更不知會觸法,「非常後悔。」 

已觸法可判7年

律師呂勝賢表示,案發時小錢年滿十七歲,小恩與其發生性行為若無對價關係,可免刑責;但兩名小弟當時只有十四歲,小恩已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性專家黃瑞汝表示,「性不是買賣,更非兒戲!」她呼籲青少年要懂得保護自己,性行為前務必三思。 


女大生嘿咻少年 示意圖

女大生小恩同意小錢提議和跟班小弟玩3P,兩名14歲的少年當場回說:「上就上,誰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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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