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是先秦諸子裡,立場最嚴正、是非最分明的思想家。他是第一個主張,如果皇帝不行仁政,人民有權革命的先驅。他的許多思想由於和時代不合,後代的解經家,常常都輕輕唬弄跳過,沒有去發揚光大。近代人也說孟子是先秦儒家的激進派。
我最近重讀孟子,在《孟子.公孫丑上》裡,讀到這麼一段,十分有感慨,孟子說:「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因為這句話是在以非常高的標準,在談一個政府統治的正當性,一個政府如果得到政權的手段不正,那麼這個政權就不能說是有正當性的政權。孟子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呢?他的邏輯是:「生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宋代的學問家孫奭在解釋這句話時說道:「若人君有好殘賊嚴酷心,必妨害仁政不得行之也。」將他的話以現代的理論來說,就是一個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政權,取得政權乃是手段也是目的,它已不再有更高尚之目的,因此這種政權一定不可能做出什麼好事來。孟子在那麼早的古代,就已注意到取得政權者的手段與人品的相關性,並已認定手段不正,人品必不高,他的施政也一定很糟糕。像孟子這麼講究手段正當性的思想家,他乃是古代的第一人。只是這種思想也未發揚光大,因此近代中國的政治遂道德敗壞,充滿了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的惡劣例證。
我在此討論《孟子.公丑上》的聖賢言論,不是在空談理論,而是要以古鑑今,來看今天台灣的亂源。
今天的台灣已愈來愈成為一個為了取得政權而不擇手段的畸型民主社會,就以今年初的大選為例,國民黨為了要勝選,真是不擇手段的要把對手鬥垮鬥臭,而宇昌案就是最典型的例證。統治者藉著他掌握了政權的便利,政客打手,檢調打手,媒體打手全都被動員,企圖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對手抹黑;這種手段雖然惡劣,但卻有效,政權也能勉強保住。而八月十四日當時把此案加油添火,大肆炒作的特偵組,終於辦無可辦,將全案簽結而還人清白。但他們用不義手段撿到便宜之目的業已達到,他們對別人的侮辱抹黑也不可能償還。宇昌案已成了台灣民主很大的一塊汙斑。
宇昌案現已簽結,我不知道當時大肆炒作此案的政客,檢調及媒體心裡做何感想,會不會覺得卑鄙慚愧。我不認為當時上面有正式命令叫大家來炒作此案,而是這些人在主動附和上面對此案之發動,這種主動的附和乃是台灣最大的政治道德危機。《孟子.告子下》裡說道:「長君之惡,其罪小。逢君之惡,其罪大。」它的意思是說,如果領導者下令,叫別人做壞事,下面的人不敢拒絕,這種罪尚小,領導者做個動作或使個眼色,下面的人就昧著良心去逢迎,這種罪才大。台灣的官員,檢調及媒體附和炒作宇昌案,至今仍毫無羞愧之心,這乃是我感到最沉痛之處。一個社會的各種人都應有自主的道德標準,才可使自己免於成為別人的打手工具,台灣的官員,檢調及媒體,可有這種自主的良心標準?
宇昌案當時被刻意炒作,為了將事情炒大,於是遂到處牽拖,台灣生醫界許多傑出的名望之士都受到株連。搞到生醫界對台灣失望至極。台灣的生醫科技和生醫產業原本還是個頗有希望的產業,但生醫界在受到抹黑後已經對台灣灰心,這是台灣重大的損失。宇昌案的簽結,可有任何人向台灣的生醫界說聲對不起?不擇手段的競爭,其實已對台灣整體的團結,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因此,在宇昌案簽結,台灣的檢調也失去公信力的這個時刻,我更相信孟子所說的不能以不義手段取得天下的道理。當手段不正在先,我們就很難期望會有仁政與能政在後,台灣會每下愈況,不是沒道理的。
(作者為文化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