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

無恥 攝影師逼女模伴遊

無恥 攝影師逼女模伴遊

冒女粉絲 威脅po清涼照 判拘80天

2013年11月04日  蘋果日報
范姓女模身材火辣,不滿遭攝影師要脅出遊而報警。 翻攝畫面

【蔡進男╱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怪怪攝影師,去年拍攝一名身材火辣的外拍女模性感內衣照後,因追求不成,數月前竟偽裝成女網友,威脅女模與他出遊,否則要散布清涼照,女模被迫赴約,怪怪攝影師假好心安慰:「我會想辦法讓女粉絲刪照。」隔日卻又故伎重施要脅女模見面,女模報警才發現一切都是攝影師自導自演,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攝影師拘役八十天。

警方調查,在賣場工作的洪姓男子(三十二歲,有恐嚇前科)是業餘攝影師,去年替范姓外拍女模(二十六歲)在汽車旅館拍攝性感內衣照,洪男愛上范女,不斷熱線追求,范女不堪其擾,索性封鎖他的電話,洪男追求不成,竟動起歪腦筋,臉書化名「張玉玲」逼女模見面。 

憂男友生氣赴約

警方表示,「張玉玲」到范女臉書留言表示有她的清涼照,要求范女與洪姓攝影師出遊,事後就會刪除照片。范女認為,照片雖沒有露點,但擔心男友因此生氣,所以還是決定赴約。今年五月,范女與洪男在咖啡店見面,洪男佯稱不知情,但願意說服「張玉玲」刪照,請范女不要擔心。
但洪男食髓知味,隔日再扮「張玉玲」,繼續到范女的臉書要脅出遊,范女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洪男得知後相當緊張,不斷致電要求范女不要報警,還說刪照一事已經辦妥,范女認為洪男語氣緊張不尋常,懷疑他是「張玉玲」的共犯。 

女痛斥「真可惡」

警方調查「張玉玲」網路帳號IP,發現與洪男住家電腦IP一樣,因此要求洪男到警局說明,洪男誆稱「張玉玲」出國聯繫不上,經警方一再詢問,洪男才坦承自己愛慕范女,想親近她才假扮「張玉玲」,范女得知後怒罵洪男:「真的很可惡!」 

得易科罰金8萬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洪男犯後態度良好,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全案日前審結,法官認為洪男第一次約會已涉及強制罪,第二次邀約雖未成仍涉強制未遂罪,判決執行拘役八十天,得易科罰金八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色攝影拍女模示意圖

洪姓攝影師去年曾在汽車旅館替范姓女模拍攝性感內衣照,今年竟然以公布性感照要脅范女出遊,洪男挨告遭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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