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

..法官援引兩公約 殺警惡徒免死定讞

法官援引兩公約 殺警惡徒免死定讞

中國時報【林偉信、周曉婷╱綜合報導】

台南市白河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林宏星,去年緝毒時遭毒犯李國麟開槍擊斃殉職,一審將李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援引2國際公約,認為李的犯行未達罪無可逭、犯罪情節最重大的地步,無須剝奪其生命權,昨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讓殺警惡徒逃過一死。

林宏星遺孀林怡華昨得知判決結果後,激動地說:「這國家的司法讓人太心寒!自己丈夫為國家賣命賣到沒命,法官竟要納稅人花錢養殺警人渣!」

林怡華表示,法官屢引用2公約,難道被害人沒有人權嗎?台南割喉案曾姓被告曾嗆「反正在台灣殺1、2個人不會被判死刑!」這就是台灣司法寫照。

判決指出,台南市白河偵查隊小隊長林宏星去年率3名偵查佐前往李國麟在官田的租屋處查緝毒品。林宏星敲門表明身分後,要求李開門,李卻拖延拒不開門,並企圖將毒品拿到浴室藏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