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

幾個天兵壞了一鍋粥

幾個天兵壞了一鍋粥
  • 2010-03-28
  • 工商時報
  • 【張國仁】

     有一名司法事務官,以自己的姓名,發函給司法院,要求司法院「處理」他所函送附件上的人民陳情案件;司法院大小官員,啼笑皆非!就算這件人民陳情案,案情大到非得由司法院處理,依規定也必須由該管法院函轉司法院解決,那能司法事務官自己發函呢!

     另一名南部某法院的司法事務官,發函給台北市北投分局,指示代他執行家暴事件中的親子會面工作,弄得北投分局一頭霧水。什麼時候法院執行業務成為警察的勤務?

     當然,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的一名司法事務官,在處理森森百貨反擔保撤銷假處分上扯出來的風波,成為新聞焦點,就更經典了。

     這名不執行民事庭法官裁定,還罕見採取法界不認同的「少數見解」為依據,阻卻森森聲請執行名義的司法事務官,連他的庭長、院長都勸不了他,只能在他的「裁定書」上批註表示不同意,卻無奈何他的處理方式;事後,這名司法事務官發現問題捅大了,乾脆請「育嬰假」避風頭。

     這名司法事務官惹出來簍子,最後還是勞動北院民執處法官作了另一個裁定,把他先前的「裁定」廢棄,紛擾的事總算平息下來。

     法官栽培不易,還有總員額限制,無法隨案件驟增擴張編制,加上當年因卡債事件頻傳,立法院才同意司法院仿德、奧的法務官制度,增設司法事務官,輔佐法官處理非訟及強制執行等業務。天曉得,訓練出來的第一批司法事務官才上線,就扯出這麼多荒謬的笑話來。

     其實,多數認真的司法事務,努力在崗位上去化法院多如牛毛的強制執行、非訟如假扣押、調解、本票裁定等非訟業務,卻因少數幾個「天才奇兵」,擾亂各界對司法事務官的看法,令人遺憾。

     更嚴重的是,幾個天兵如脫韁野馬的作為,不僅讓法院備受困擾、傷害司法威信,還增加了法院被聲請國賠風險;而單純的執行事件,演變成為當事人更多的抗告、聲明異議,徒增訟源,搞得連司法院副院長、秘書長都得站出來善後,讓司法院尷尬萬分。

     少數司法事務官「不受教」引爆的風波,應該立即遏止,及時導正,必要時,司法院該下定決心,對不適任者加以淘汰,以防微杜漸,發揮司法事務官真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