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台積入股中芯8% 經部准了

台積入股中芯8% 經部准了

經濟日報 /  2010/06/29

經濟部投審會昨(28)日核准台積電間接參股中芯國際(上海)等十家公司,約取得8%的股權。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說:「這是政府核准的第一個參股大陸12吋晶圓廠的案子。」 台積電向投審會表示,不會參與中芯國際公司之經營管理,沒有技術外流疑慮。

政府過去只開放赴大陸投資8吋晶圓廠,12吋是首例,范良棟說,對於12吋晶圓廠,只開放併購和參股,直接投資設廠仍然不許的。

范良棟說,更精確的說法是,現在政府管的是技術的領先,要求製程技術領先兩個世代以上。中芯國際的製程有到0.13 微米,但台積電的45奈米已量產,領先不只兩個世代,符合技術領先的原則。

經濟部特別選在兩會簽署ECFA(經濟協議)前夕釋出善意?范良棟說:「別跟ECFA扯在一起,我們只是照正常程序辦理。時間湊巧罷了。」台積電是在3月24日才送件申請,並不是投審會壓件。

經濟部昨天特別發了長長的新聞稿,詳細解說這件參股案的來龍去脈。經濟部指出,台積電能參股中芯,是打贏智慧財產權戰爭勝利的結果。

經濟部指出,中芯半導體公司涉及侵害台積電智財權,經台積電提起訴訟後,雙方於98年11月10日和解,中芯半導體同意於簽署和解協議後五年內,分期支付台積電2億美元現金,並無償發行中芯半導體於香港上市的中芯國際普通股17億8949萬3218股予台積電,同時台積電另可按每股1.3港元,認購6億9591萬4030股。

范良棟說,這次台積電並沒有申請認購部分,只申請無償取得股票部分。台積電取得在香港上市的中芯國際約8%的股權,在香港上市的上芯國際是控股公司,百分之百控股大陸中芯國際積體電路製造(上海)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所以等於間接參股大陸中芯半導體。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