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姦夫淫婦」,代價是有期徒刑六個月!國軍大舉招考女兵之後,軍方日前出現首例軍官辱罵女兵遭到判刑的案例。
高等軍事法院日前作出判決,一名目前已經退伍的陸軍關渡指揮部潘姓上尉,在前年六月間,公然在關指部的兵推中心,辱罵一名徐姓女兵及一名陶姓少校輔導長,「你們這對姦夫淫婦在這幹嘛,怎麼不趕快去開房間」,涉及公然侮辱,高等軍事法院判處潘姓上尉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以每天一千元折算,這名上尉要付出18萬的代價。
提起控訴的女兵表示,潘姓上尉的公然侮辱,在場許多同僚都聽得一清二楚,讓她非常受傷。她說,自己和前夫離婚後,部隊內就流傳許多流言,連關指部的長官也處處打壓她,使她既羞憤又無力,為此還想不開自殺,現在的判決對她來說,只能算是遲來的正義。
陸軍司令部表示,潘姓上尉已經退伍,但是軍官用不當言語羞辱女兵實屬不該,日後會加強部隊的兩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