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4日 星期日

狼躲地下道 強抱揉胸6分鐘

 

更新日期:2010/04/05 04:11

只因好奇想交女友

〔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狀似清純斯文的林英志多次在豐原市地下道「襲胸」,甚至竟然色膽包天到對一名受害女子又摸又揉又搓長達5、6分鐘,受害女子大喊救命仍掙脫不開,林嫌坦承「摸到我滿足為止」,他的動機則是「好奇,想交女朋友」。

中縣豐原警分局調查,高職畢業、家境不差,生活類似宅男的林英志(28歲),長相斯文,身材高瘦,外表談吐看似欠缺自信,林嫌供稱從未交過女友,對女孩子的胸部非常好奇,也很想交女友,遂以襲胸手法,想體驗觸摸女孩子胸部的感覺,「以便以後交女友時比較有經驗」。

襲胸體驗摸胸觸感

警方表示,林嫌勘查豐原市向陽路地下道,發現設有監視器,不過,東側進入地下道的轉彎處,雖有一支反射鏡與一個緊急報案鈕,卻是監視器死角,他可以從反射鏡監看地下道西側的狀況,如果有人從東側進入地下道,他也能輕易聽到走下台階的腳步聲。林嫌就是利用這種地形地物,耳聽音、目辨位,仗著小聰明犯案。

警方調查,林嫌先蹲在上述轉角處,趁年輕女子步行轉彎時,跳起來從後環抱女子腰部,再從女子腋下,向上伸鹹豬手搓揉胸部,同時緊盯反射鏡監看是否有人接近,上月20日傍晚5時、27日深夜9時許,先後侵犯兩名女子。

先後兩名女子受害

一名被害女子指控說,她嚇得狂喊救命,色狼卻毫無忌憚地使勁搓揉她的胸部,她想用雙手用力撐開,仍無力擋開鹹豬手,被侵犯5、6分鐘,林嫌也坦承當時剛好沒有路人,他摸女子胸部甚久,但不知道有幾分鐘,只知道「摸到我滿足為止」。

狼稱摸到滿足為止

頂街派出所發現,林嫌犯案處有一個緊急報案按鈕,卻因林嫌刻意用身體遮擋,再加上被害人緊張而形同虛設,員警埋伏數日,於林嫌企圖再度逞慾時抓人,依強制猥褻與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法辦,並呼籲其他被害人出面指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