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2010/04/04 04:11
記者林南谷╱綜合報導
「Sa基」隱瞞結婚消息,極有可能觸犯法律,尤其未向稅務局申報婚姻狀況,最高刑罰會被監禁6個月,「華仔」劉德華和朱麗倩也因此遭受波及?!
報稅若瞞婚 觸法
根據香港法律規定,藝人因為涉及形象而秘密結婚,報稅時若在婚姻欄位填寫「單身」,會被當成作假,如果被稅務局發現並遭舉報,輕則罰款,重則監禁6個月,因為秘密結婚的藝人,不論以個人或公司名義繳稅,都需公開婚姻狀況,倘若隱瞞已婚事實,就會觸法。
稅務單位 調查華仔
「阿Sa」蔡卓妍和鄭中基早在2006年即秘密結婚,兩人隱匿長達3年多,極有可能未向稅務局申報已婚事實,港媒同時研判,華仔和朱麗倩早在前年結婚,也有可能隱匿未報,目前都被香港稅務單位列為調查重點。
至於曾經隱瞞結婚事實的楊千嬅,一度也被懷疑隱匿報稅,昨天她出席活動時,強調跟丁子高結婚後,已經報過一次稅,她說:「我們雖然財務各自獨立,也分別報稅,但已申報結婚事實。」楊千嬅笑說,全世界都知道他們結婚,丁子高也怕被拘捕,所以一結婚便立刻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