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枕頭一條被 人夫與妻子遠親通姦起訴
2010/06/0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東市一名男子因為家暴,法官裁定他必須遷出、不准與妻同住,他雖然遵守規定,卻與妻子遠親共築愛巢,遭妻子發現報案;2人雖否認通姦,但檢察官認為一張床上有兩個枕頭、一條棉被,顯然兩人睡一起,依妨害婚姻等罪嫌起訴。
55歲的田姓男子3年前因對妻施暴,法官裁定他必須遷離住所,去年4月田妻發現先生與她的遠親陳姓女子有曖昧關係,某日凌晨1點多由弟弟及2個兒子陪伴前往田男家中,並通知警方,當場查獲2人同居一室。
不過,田男、林女否認通姦,田男辯稱只是暫時讓陳女居住,他睡地板,陳女睡床;陳女則說因母親長期生病就醫不便,才會借住田男家,否認妨害家庭。
由於2人對於「同住」多少天兜不攏,加上房間內僅有的一張床有兩個枕頭、一條被子,且2人連內衣褲都同放一處,檢察官認為2人關係親密,認定有通姦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