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

帶國中女生開房間、搞車震 男師判刑6年半

帶國中女生開房間、搞車震 男師判刑6年半

廖貞嵐

2011年7月6日 10:2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所中學國中部一名李姓數學教師,去年與14歲的女學生發生師生戀,還帶她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搞車震,士林地方法院昨天(5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李姓教師6年6個月徒刑。

這名49歲的李姓老師已婚,和女學生相差35歲,法院審理時,男老師坦承與女學生在交往,但稱是因為女學生功課不好,想要指導她才會日久生情。

今年初,女學生的母親察覺女兒有異,假日經常外出,詢問後女學生才爆出自己與男老師有不倫戀,家長憤而提告,不僅報警還向媒體投訴,李姓教師除了吃官司,還遭學校解聘。

判決書指出,李姓老師在去年8月到12月,先後帶女學生到台北市、新北市的汽車旅館「開房間」,還曾開車到內湖區郊外搞「車震」,至少發生3次性關係。士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李姓老師6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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