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市最近發生幾件重大事件,讓台股發展成為「亞洲籌資中心」的機會重現!證券交易所合併熱潮又起、Prada等國際名牌相繼赴香港證交所上市、大陸企業在國際股市間爆發誠信問題。顯見,新興經濟體的崛起,將重新洗牌國際證券交易所,股市的誠信原則將會是未來最重要的焦點。台股要牢牢掌握這個機會與趨勢。
歐美仍身陷金融風暴的泥淖,代表美國傳統文化之一的紐約證券交易所,準備與德意志證交所合併;新加坡證交所推動併購澳洲證交所。結果雖不盡如人意,全球證交所的版圖重劃將是未來趨勢之一。Prada等在香港上市,等於正式承認亞洲新興市場在奢侈品消費的盟主地位。香港、台股等亞洲證券市場,與美國華爾街平起平坐將不是夢想。
產業的發展,與證交所的籌資功能息息相關。近來,歐美新創生技、天然資源、高科技企業紛紛來探路亞洲IPO市場,無不與籌資、市場發展有關。如果台股能掌握國際市場原則,靈活地善用這個趨勢,搭配目前刻在聚焦的生技產業政策,將可有效誘導台股發展成為亞洲生技業籌資中心。固然,許多這種類型的企業往往具低營收、虧損、燒錢的特性,台股投資者仍需學習投資這種類股的可能性。此外,台股法規的誠信原則與完善法規,才是培養台股國際化或成為亞太籌資中心的基礎。
IPO的籌資制度最重視誠信原則。任何IPO公司觸犯誠信原則,會永無翻身之地,根本無法在股市籌資。法律是基本遊戲規則,也是最神聖的承諾。唯台股的相關法規中,違反誠信原則之情事,屢見不鮮。最近遨睿收購國巨下市案,雖遨睿、國巨大股東均依照台灣企業併購的相關法令行事,最終被經濟部以投資者保護不足所駁回。顯然,台股法規中確實存在無法有效保護投資者的規定,主管機關平時不思改善,臨時以個案方式亡羊補牢,在外資圈將產生畫蛇添足的負面效果。最終不但國巨的小股東、大股東、遨睿皆輸,台股法令也會在國際間落入不遵守「誠信原則」的陰影。
海外企業來台IPO的相關法令,也要恪遵誠信原則。台灣證交所/櫃買中心最近分別發函,要求海外企業來台第一上市/櫃的申請公司、承銷商分別要在主營運地、開曼群島、台灣同時聘任2組律師,俾倆相制衡,產生主管機關認可的合理法律意見。既然證券當局會正式發函,代表這是以往不存在的規定。暫且不論新法令的合理性,限期遵照辦理的規定其實已傷害了IPO法規的誠信原則。台股IPO程序冗長,加上規劃輔導期,「新法令限期」讓涉入的企業、律師錯愕,直指台股法令違反IPO的誠信原則。誠信原則不能只適用於申請IPO企業,法規本身也要嚴格遵守。否則,上市成本的無謂增加、準備期間的無謂加長事小,嚴重的後果是:海外企業與參與律師咸信,台灣證券當局不相信海外律師的獨立性!遑論其提供法律意見的可靠性。這對於歐美系的律師,是一項相當可怕的指控。所以,為什麼海外企業IPO的制度中,無第二會計師與第二證券商的規定?消息不脛而走,台股法律遊戲規則的誠信問題,在推動海外企業來台IPO的政策中,多少都存在污點。
後金融風暴期間,國際間的證券交易所,正在根據市場、產業、經濟的發展屬性調整,台股實現「亞太籌資中心」的機會來了!台股有機會利用高本益比、高流動性的優勢,邀請歐美生技、高科技、天然資產產業來台IPO,並透過相關IPO籌資機會,厚實台灣擬發展生技、高科技產業的內涵。台股要趁這個機會,除了適度將籌資功能整合成為產業政策的一部分以外,台股一定要審慎把握法規遊戲規則的誠信原則,讓外資、海外企業有所遵循。